浙江省:政府决定将多项职能移交中介机构
    2007-11-21    记者:岳德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政府与中介机构间合作,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将承担的多项职能移交中介机构。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今后,政府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将通过市场公开购买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将政府部门承担的行业标准制定、行业信息披露、资质资格认定、检验检测等职能,逐步委托或移交给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管理。
  为此,浙江全省加快推进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脱钩。已设立的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稳妥推行转企改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新设立的中介机构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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