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锐减
    2007-11-16    记者:程正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15日在重庆召开的国务院扶贫办第二期贫困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究班上说,进入新世纪,我国农村每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176万人,减贫速度明显加快。与此同时,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增加,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部分贫困县实现了超常规发展。
  范小建说,从今年开始,中国政府在全国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有望得到稳定解决。但是,在全国范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意味着扶贫开发就不需要搞了。因为我国农村目前仍有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有劳动能力、通过扶贫开发可以脱贫的;同时,我国农村还有3000多万虽然解决了温饱但尚不稳定、一遇灾害就会返贫的低收入人口。
  据他介绍,2001-200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从100亿元增加到144亿元,累计投入873亿元,年均递增6.3%。据不完全统计,同期,全国28个省区市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从27亿元增加51亿元,年均递增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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