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国务院批准建立、财政部主管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日前在在京正式启动。该基金的宗旨是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支持和促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基金将与各国政府和机构以及国内企业开展多样化合作,通过项目建设、技术支持、信息管理与共享、人员培训等形式,加强科学技术、机构能力、公众意识等气候变化领域的薄弱环节,并为国家节能奖励、能源审计、清洁发展机制等体制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以提高中国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实际参与能力。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取得的收入,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和其他合作资金,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业务取得营运收入,以及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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