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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1 记者:刘铮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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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为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返乡过年,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将从11月1日开始进入用人单位自查阶段,从11月16日进入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阶段。 记者10月31日从劳动保障部了解到,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决定进行这次专项检查,以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检查将于2008年1月31日结束。 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长短、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从11月16日起,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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