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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2 记者:黄深钢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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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电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有“行贿黑名单”之称的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自2006年启动运行以来,至今年8月底已录入338条行贿犯罪记录,受理2784批次查询。有19个单位和17名个人受到了有关单位处置。 作为预防行贿犯罪的一大重要环节,目前“黑名单”在浙江省越来越多地得到了重视和利用。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又在全国率先对此从地方立法上作了明确规定。 不久前,浙江省省检察院对全省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查询申请受理和查询结果处置、非罪行贿行为信息管理、移送机制等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结果表明,这一系统运作规范正常。2006年至今年8月底,该省检察机关共录入338条行贿犯罪记录,其中单位行贿犯罪30条、个人行贿犯罪308条,涉及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领域。一年多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2784批次,有关行业单位经查询后,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19个单位和17名个人均作了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置,并及时将处置结果向检察机关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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