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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相关部委10日表示,我国黄金周休假制度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论证之中。 针对此前媒体相关黄金周休假制度改革方案的报道,负责制订旅游政策的有关政府部委社会司负责人表示,相关改革方案仍在论证研究之中,不便对外公布。他们将在时机成熟时向社会公开。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逐步形成了春节、“五一”和“十一”每年三个连续7天的长假,被称为“黄金周”。 黄金周休假制在满足人民群众休假需要、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假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景点人满为患,热点旅游线路交通运输运力紧张等问题逐渐暴露。社会各界要求改革黄金周休假制度,促进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呼声不断。 部分专家学者认为,黄金周利大于弊,应当继续坚持现有制度。他们的主要理由是:黄金周通过调整闲暇时间,刺激了消费;黄金周集中休假有利于带动家庭式消费,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 也有部分专家学者指出,黄金周制度应进一步完善,建议增加春节黄金周时间,将除夕纳入法定节日;将“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分别调整到端午、中秋,理由是弘扬传统文化、延长春节假期减少交通压力。 他们还建议将“五一”黄金周调整到“七一”,使国人的休假时间与国际接轨,并与各机关、学校的休假时间吻合,同时也符合盛夏工作效率较低的规律。 此外,一些人士建议调整放假方式,如:采取分地区轮休或企业自行决定放假起止时间等方式,目的是避免集中放假的弊端。调整黄金周应更多地考虑民意,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应通过引导等方式缓解黄金周出现的一些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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