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三板斧”破解低收入家庭住房难
    2007-10-11    本报记者:秦亚洲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房地产成为民生关注的焦点以来,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一直就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近年来,郑州市采用降低门槛、提高标准,有步骤地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捆绑”建设,便于政府帮扶,组建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专业从事廉租房、农民工公寓等微利建设项目三种途径,探索破解低收入家庭住房难。

“一升一降”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06年对全市住房现状、房屋空置率、住房需求等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在此基础上制订了《郑州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切实将廉租住房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采取了多种措施降低门槛,提高标准,积极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降低“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门槛。将现行“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6平方米以下,保障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现行“低保”家庭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延伸,提升保障标准。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符合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捆绑”建设

  郑州市廉租房项目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户型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与城市建设和住房建设总体规划同步统一规划。根据低收入人群分布区域,“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将开工建设廉租房25万平方米。同时,采取“既相对集中又合理分散”的建设模式,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捆绑‘建设,使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相对集中安置于同一栋楼中,便于管理人员进行帮扶照顾。
  廉租住房项目由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建成后不对外销售,在满足需要后,其余部分作为周转房,按照市场租金出租,主要用于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的临时性居住问题。所得租金全额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修缮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去年以来,为加大经济适用房供应,郑州市对全市10年来下达的建设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普查,收回了不符合购买程序和条件的722套房源,全部按照规定公开销售。目前,郑州已经对5540套、近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进行“阳光销售”。
  同时,为了缓解经济适用房供需矛盾,郑州市将2007年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计划由86万平方米扩大到120万平方米。截至今年8月底,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已经开工75.11万平方米,竣工48.61万平方米。

组建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

  郑州市享受廉租房的标准降低,覆盖面扩大以后,房源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目前,政府在市场收购二手房作为廉租房,和已经作为廉租房的公房,普遍存在质量低、年限长、环境差,安全隐患严重,维修工程大的问题,加上布局分散,难以管理。 
  为此,郑州市今年成立了在房地产管理局直接管理下的郑州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其定位是行使政府住房保障职能为主,以赢利为辅。公司的任务不是做大做强,而是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
  据介绍,郑州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主要职能为:建设廉租房、周转房、经济适用房和农民工公寓;承担老旧小区的改造;托管问题楼盘。
  “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大约需要12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其中政府自建25万平方米,占总量20%,其他80%向社会上寻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节余。但是郑州市这两部分资金,对于每年建设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和租金发放共需1.8亿元而言,只是杯水车薪。因此,郑州市成立的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准备向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争取得到政策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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