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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江国成 刘雪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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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各类学校违规收费行为和地方政府出台文件造成的乱收费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从9月20日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6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集中力量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收费、城市重点(示范性)中小学校各种名目的择校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高等学校的违规收费行为、独立学院和民办学校的学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文件造成的乱收费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政策,解决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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