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 我国586个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2007-09-04    董素玉 周慧 马大为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来自建设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07年6月底,全国656个城市中,已有586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89.3%;2007年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达到79.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一定改善。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明确任务,筹集资金,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已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
  刚刚结束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明确给出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为26.8万户,占400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
  “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廉租住房制度总体上覆盖面还比较小,廉租住房房源普遍紧缺,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但随着廉租住房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感受到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温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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