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将获中央财政奖励
    2007-08-31    记者:韩洁 罗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财政部30日发布消息说,中央财政将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范围内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新机制,按改造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多节能,多奖励。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财政部透露,今年将安排70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范围内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新机制,按改造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多节能,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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