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警示:耐用消费品不可“超期服役”
    2007-08-24    记者:刘羊旸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中国消费者协会23日发布消费警示称,高压锅、电视机等耐用消费品也有使用寿命,如“超期服役”则存在很多隐患。
  消费警示称,许多消费者不知道高压锅、电视机等耐用消费品也有使用寿命。据消协系统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64%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也有“安全使用期限”。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活中易发生危险的主要“超期服役”耐用消费品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等。调查发现: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时间已达23年(国家规定为八年),燃气热水器14年(国家规定为八年),燃气灶具16年(国家规定为八年),彩色电视机20年(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八至12年),电热毯18年(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八年),电冰箱21年(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13至16年)。
  调查还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关注以下问题:
  高压锅、热水器、彩电等生活用品均有安全使用年限,超过这个年限后,就应及时淘汰更新;
  消费者在选择高压锅等商品时,请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二手市场中,有部分产品是厂家的积压物资,也有部分是经营者从用户手中收购来的。这些产品的使用年限难以判断,消费者在二手市场购买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中消协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彩电、电冰箱、电热毯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明示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年限。对于二手货,有关部门应制定上市前的检测标准,强化管理工作,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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