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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3 记者:高路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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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8月22日电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2日宣布,自9月1日起,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小时6.5元提高到每小时7.5元。 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连续第15次提高标准,也是多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提高后的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仍保持全国最高。 上海市政府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此次调整后的840元最低工资为劳动者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加班费、特殊环境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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