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企业自备井用水量每超10%加收一倍水费
    2007-08-22    邵珍珍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银川8月21日电 为严格控制企业自备井用水量,提醒用水单位做好节水工作,银川市首次对自备井用户实行用水“季度计划”,规定用户每季度用水量超出计划10%以下加价一倍,随后每增加10%加价一倍,超出41%以上除加价五倍水费外,水务部门还将责令用水单位采取节水措施,对拒不采取措施的限制其用水量。
  据银川市水务部门介绍,在银川市水资源紧缺的现状下,工业生产与居民生活争夺优质水资源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银川水务部门督促下,很多用水大户都采取了节水措施。但银川市目前仍有492眼企业自备井,过去自备井水费每吨为0.08元,由于价格相对较低,一些企业无序开采、过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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