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15日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工业盐产销形势分析》预计,10月北方海盐秋季收盐以前,全国原盐市场价格将小幅回升,制盐行业经济效益有望好转。 报告说,上半年,受降雨因素影响,占全国产量近50%的北方海盐区高级卤水普遍受损,海盐减产已成定局。进入7月份,去年陈盐已基本消耗完全,山东、河北地区吨盐出厂价率先提高20至25元,四川井矿盐受全省联网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影响,吨盐到岸价提高10至20元不等。 目前,我国制盐生产企业普遍出现亏损现象。截至6月底,制盐行业原盐价格已降到历史低谷,山东潍坊地区吨原盐出厂价仅为70至80元,较去年同期150元的原盐出厂价,下跌约50%。 在这份分析报告中,发改委同时透露,2006年,我国盐行业新增产能1400万吨,产能年增幅25%,其中纯碱、烧碱行业自建盐厂新增制盐生产能力500至600万吨,主要集中在河南、湖北、四川、江苏、江西等省。但是,在新增产能中,仅有50%的制盐项目报请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中两碱企业自建盐场(厂)项目核准出现空白,我国制盐行业违规建设情况严重。 发改委为此提醒,井矿盐呈现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发展势头,加大了私盐冲击食盐市场的可能。各地投资主管部门,以及环保、土地等部门应及时引起高度重视,以维护国家有关法规的严肃性。
又讯
为公平税负,缓解制盐行业经营困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3%。 目前,盐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较其他人民生活必需品行业,如粮油13%的增值税率,税赋较重。粗略计算,此次调整盐产品增值税率,可使盐行业利润增加六亿元,加上今年2月份盐业资源税税额标准的调整,盐行业新增利润近10亿元,有利于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