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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3 记者:江国成 王希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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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新华社8月2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 针对近期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意见》要求各地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加强市场调解和监控工作,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完善猪肉储备体系。 《意见》还要求各地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 《意见》强调,各地应严格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给养殖户(场)补助。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无害化处理。 由于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意见》明确各地要完善稳定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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