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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7 记者:王迎晖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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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拟在中央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管理。公务卡实行“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方式,对于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五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中纪委、中科院、宋庆龄基金会将于今年7月开始首批试点。 据了解,财政部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将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力争到2008年在所有的中央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管理,并逐步扩大到各地,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务卡制度。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作为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不仅携带方便、使用便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推行公务卡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堵住现金支付漏洞,实现透明消费,切实把公务支出置于阳光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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