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娃哈哈达能案
本报讯
25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举行“娃哈哈达能合资纠纷学术研讨会”。一些法学界专家表示,法律战启动以后,娃哈哈面临更大法律风险。 目前,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商标转让纠纷仲裁申请,达能也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并同时在美国对娃哈哈关联公司提起诉讼。与会专家表示,在这三起案件中,娃哈哈胜算并不大,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比达能要更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表示,以目前情况来看,不论是《合资经营合同》、《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许可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存在所谓“阴阳合同”之分,没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合同也对签订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也表示,如果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判定娃哈哈商标归属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有可能必须执行裁决结果,否则将违反《纽约公约》。 与会专家同时表示,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是最好的结局。“如果继续打官司下去,也许结局是双输。”刘俊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