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可能将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
    2007-07-26    记者:雷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透露,年内国家可能还将根据宏观调控和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
  王琴华25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将采取几大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第一, 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在今年之内,可能还会出台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这些目录总的范围是在今年6月份国家已经公布取消和降低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之内。对于哪些商品需要列入禁止类,哪些商品需要列入限制类,目前商务部正在听取有关地方和行业的意见。
    第二, 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企业的准入管理。
    第三, 促进加工贸易在我国东中西部均衡协调发展,引导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品向中西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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