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娃哈哈达能案
“如果商标转让不成立,这么多年来合资集团许多经营行为涉及品牌,那么,其经营行为的有效性是否也应该打个问号?”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发问;“企业的跨国婚姻缺乏法律思维,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何山巡视员呼吁;“政府信用不要轻易抵押给纠纷的任何一方,任何不审慎、不理性的做法,都会让政府丢分!”中国人大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大声疾呼…… 7月21日下午,来自法律、信用、消费者权益、资本管理等不同领域的多位专家在“达能——娃哈哈事件与市场信誉”研讨会上展开激辩。这些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仅仅是“务虚”地为了解剖“达(能)娃(哈哈)事件”这一案例,以研究企业品牌信誉对企业合作、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诚信建设以及消费者利益维护的深远影响。 长期从事企业并购领域研究的中国证券业分析师协会秘书长林义相刚刚从法国回来,他说,“达娃风波”在法国影响不小,法国媒体这次还专门就此采访了他,甚至上升到了对中国市场环境和对外开放政策的一些疑虑,负面影响不小。“这表明,随着中国日益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企业的诚信度在现代市场规则约束下经受越来越严格的审视。”林义相感慨地说。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们不能再用狭隘的民族主义来看待合资中的纠纷,要按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出牌,一要靠诚信,二要靠法律。”律师岳成说。刘俊海更是言辞尖锐地指出:“民营企业家的利益并不等同于民族利益,更不等同于国家利益!” 何山的发言十分风趣。他说,“今天是以‘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的专家身份来研究这个跨国‘婚姻’的。”此言一出,全场笑声一片。“达娃风波中,假离婚协议达到了真离婚的法律效果,这个时候要看登记。因为登记经过了国家民政机关,那是一个行政机关。……这场纠纷涉及公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多个法律,但我们企业的跨国婚姻往往缺乏法律思维,所以才带来许多麻烦,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了。” “中国企业历来重有形(资本)轻无形(资产)。在最初与外资合资合作时,一部分企业为了迅速发展和获得某些优惠,以极低的费用转让包括品牌、商标在内的无形资产,或者干脆就没有注意到企业所拥有的这一部分‘软实力’,以至于许多知名品牌死于无形。”全国整规办信用组副组长韩家平认为,不管“达娃事件”结局如何,这场纷争说明中国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已经进入自觉阶段。 虽然会场上争论激烈,但对于“言和”这一解决之道,与会者最终取得了共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说,“从消费者角度看品牌,名人、名企、名牌三者是三位一体的,从目前的争论中,我们已经看到名人、名企受贬损,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名牌也受到了贬损,如果这场争论不以君子的方式继续进行,我想名人、名牌、名企还会继续受到贬损,甚至中国失去了娃哈哈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因此,各个利益相关方,消费者也是利益相关方,应共同促进达能、娃哈哈之间的纠纷早日解决。” “‘和为贵’,‘和’是什么,‘和’就是双方的相互妥协,妥协是一种智慧,只有相互妥协,才能取得和谐,获得共赢。”刘俊海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