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县委副书记因“黑砖窑”案被免职
    2007-07-17    记者:晏国政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16日在太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因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发生“黑砖窑”案件,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部门已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的县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县长职务。同时,芮城县县长陈杰因该县阳城镇孙涧村孙涧砖厂涉嫌非法使用童工一人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截至目前,这个省共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黑砖窑”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山西省纪检委副书记杨森林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当地纪检委和监委已基本查清了“黑砖窑”事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等严重问题。所查处的案件共涉及临汾和运城两市的八个县。
  杨森林介绍说,受处分的9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此外,司法机关正在追究涉嫌犯罪的八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杨森林说,山西在此次“黑砖窑”事件中处理干部力度之大、数量之多,是近年来少有的。下一步,随着司法审判工作的推进和违纪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山西省将对其他的违纪违法案件作出处理,严重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继续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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