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口需“持证” 违规企业进“黑名单”
    2007-07-16    朱小燕 吴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言人颜江瑛日前说,中国对出口的食品要加贴标签或标识,以便进行追溯或对问题产品的召回;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出口。
  颜江瑛说,我国一直非常重视食品出口安全的管理问题,食品出口需经过五步骤:第一,对出口食品的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实施备案管理。只有获得备案的种植养殖基地的原料,才能够用于生产加工出口的食品。第二,对出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制度,只有获得注册的企业才可生产出口食品。第三,在生产过程当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食品的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监控。第四,出口的食品还要按要求加贴符合要求的标签或标识,以便进行追溯或对问题产品的召回。第五,在出口前,中国还要逐批进行检验,合格的才可出口。如果进口国有要求的话,还会为食品出具官方证书。
  她说,无论是在产品的生产、流通、进出口等各个环节上,还是在立法、执法、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中国都采取了非常负责任的态度,建立了从产品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说,在公布“黑名单”的同时,我国也为优秀企业推出扶优措施,打出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中国驰名商标,出口免检等品牌。这些好企业的销售额每年都有50%到100%的增长。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基本很难再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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