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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部署和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坚决支持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本级政府自身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主动组织整改,并勇于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组织查处,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处理到位。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2006年10月以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各地要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梳理,集中力量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重点是查处非法批准征占农用地和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特别是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辖区内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或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政府机关组织或具体实施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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