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非经营性公益项目管理三大转变
项目代建制理性推广 政府投资有益探索
    2007-07-09    本报记者:梁栋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解决公益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专业引出的种种问题,河北省近年推行公益项目代建制。据了解,目前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八项公益项目工程,在不超概算或有一定节约前提下,全部实现建设周期短、工程质量好、技术含量高的目标。业内人士认为,河北推行代建制,使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向专业化转变,招投标向阳光操作转变,投资控制向科学化转变。
  据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刘彦朝介绍,河北从2002年5月组建“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承担代建任务。2003年先后出台“省直公益性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代建制逐步推开。截至目前,河北省项目管理中心共承担16个财政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任务,建设规模27万平方米,总投资12.4亿元,河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女子劳教所等八项工程相继竣工投入使用,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培训楼、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博物馆等项目已开工建设,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综合楼、环境监测实验楼等项目正在抓紧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河北省发改委制定了代建制项目前期工作规程、招标工作规程、财务管理办法等40多项内部工作制度和规程,编印了《代建制工作业务手册》,开发出具有代建制管理特点的项目管理软件,建立起与使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例会制度,为实现代建项目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接受代建委托后,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提高设计的完整性、最优化,以及概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河北省发改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查中注意针对不同项目特点,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严格审查,尤其关注经常造成投资超概算的室内外装修工程和配套附属工程相关条件落实;已经完成的各代建项目除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外,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在节能、环保和智能化管理、网络化办公等方面都有新突破。在有关手续办理上,理清程序,突出重点,明确进度,为项目实施争取时间。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超前谋划统筹安排,通过制定网络图,运用管理软件和远程控制,动态跟踪施工进度,严格工序验收标准,推行现代化、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所有代建项目都实现按期或提前竣工交付使用。
  业内人士认为,河北推行公益项目“代建制”,为优化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提供了有益探索:
  ——管理方式向专业化转变。代建单位队伍专家化、管理专业化、程序规范化,从机制上解决了在投资分散、战线拉长、质量不高等传统管理模式下出现的诸多弊端。从河北省已经完成的代建项目实施情况看,“省项目管理中心”作为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介入,会同使用单位共同开展前期工作,负责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重要材料招标,现场管理与调试,资产验收移交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有效实现了以投资控制为核心的“投资、质量、工期、安全”控制目标。在具体实践中,一是要求设计单位根据代建制项目特点,深化、细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尽可能减少不合理设计造成的损失,避免丢项漏项和高估冒算;二是该花的钱要用好。为充分发挥设计、监理作用,河北省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不随意降低取费标准,并且尽力“花小钱办大事”,与此同时,在技术措施、人员配备、工作方案等方面严格要求,细化合同条文。
  ——招投标向阳光操作转变。多年来,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单位既是使用方又是建设方,有时还代表投资方,在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条件下,一些单位受自身利益驱动,往往明招暗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擅自扩大投资规模,随意更改使用功能,不但导致“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而且出现许多腐败现象。实行“代建制”后,代建方和使用方对选择队伍都非常关注,每个步骤必须依法规范运作,阳光操作,这不仅是代表政府行使投资主体的形象需要,更是政府部门规范行政许可的具体体现。因此,实施代建制的项目不论大小,从设计、监理、施工,到工程设备招标和主要建材选定,一律采用招标方式,并按照《招标投标法》规范运作。对于法律规定限额以下可以由甲方自主确定的项目,也要由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组成比选小组,在有关方面监督下,锁定样品,综合比选,择优确定,选中者责任和要求明确,未中者心服口服;为防止假冒伪劣队伍进入,在招标前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业绩实地调查和当面座谈,去伪存真,优中择优,保证所选队伍名副其实。通过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货真价实,又节省了建设资金。
  ——投资控制向科学化转变。对于面向市场的竞争类项目和专业性较强的基础产业类项目,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逐渐被企业法人责任制取代,而且日趋规范。但是,对于大量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过去传统的“基建办公室”或“工程指挥部”组织建设方式已无法履行投资方承担投资风险的责任。河北实施代建制后,所有代建项目在建设期间必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审计制、工程稽查制,实现了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并严格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有效解决了以往政府投资软约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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