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水行业将实行惩罚性水价
    2007-07-06    记者:吕福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济南7月5日电 为促进工业节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通过加大水价改革力度,使水价能够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形成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节水型水价机制。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官员5日在莱钢节水经验交流会上表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将合理确定和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加大水资源费征管力度;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定额用水加价等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加大实行差别水价力度,对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水行业实行惩罚性水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按目前正常需求和不超采地下水估算,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在350多亿立方米。
  业内人士建议,我国应在“十一五”期间强化节水管理基础工作。以钢铁行业为例,各用水企业要加强水计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水计量管理体系,严格水计量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同时,要认真遵守国家水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水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为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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