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7-07-05 记者:雷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商务部、公安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查猪肉市场出现的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 记者4日从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获悉,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肉品检验规程进行生产、检验,确保合格的肉品上市流通。 公安机关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的行政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抗拒屠宰执法的大案、要案要加大侦破力度,快办快结。 通知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立即退市,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及集体食堂单位肉品原料的监管,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肉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强化对重大肉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 据了解,近来,各地区生猪和猪肉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部分不法商贩借机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给广大消费者的肉品消费安全造成危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