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
    2007-07-03    记者:吴晶 刘奕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项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的覆盖范围、申请办法和审核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新的制度设计,约有340万名学生可以获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获得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或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还可以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经过学校评审,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赵路强调,一个学生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例如,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拿到每年平均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后,如果学习成绩优秀,可以申请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或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只可申请其中一项。
  教育部、财政部还印发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八元,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0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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