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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2 记者:李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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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哈尔滨电
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和民政厅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经核定,这个省将有22.8万名低保家庭的学生受益。
经过省民政部门认定的这22.8万名城镇低保家庭的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小学生每人每年7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40元;免杂费,小学生每人每年2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240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每人每年400元。 “两免一补”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城市和县镇免费教科书资金,学生所在城市负担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所需资金。免费教科书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发放到学生手中;免杂费资金在每学期开学前拨入学校账户,不允许“先收后退”;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按学年由学校发给学生本人。 此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贫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同步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所需资金由学生所在地政府负担,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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