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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2 记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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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海关总署日前对审计报告中涉及海关总署内容作出回应,表示要严格预算约束。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指出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据海关总署称,海关总署的问题是在财政核拨的基本支出预算中列支项目经费,涉及的金额为6500万元。审计署送达的《海关总署200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称:“2006年,海关总署本级在行政管理费基本支出中挤列应由行政管理费项目经费列支的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款6500万元,用于总署东配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综合楼设备及辅助工程和绿化及配套工程等维修改造支出。” 对于审计署提出的问题,海关总署高度重视,表示将逐项进行整改。今后不再在基本支出中安排类似的项目支出,切实规范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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