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娃哈哈达能案
本报讯
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26日向记者证实,娃哈哈不日将对达能提出反诉,赔偿的要求至少是20亿欧元。 单启宁称,提起反诉请求是因为与达能11年的合作“情理已尽”。并称是在达能对娃哈哈提起相关仲裁和诉讼后,娃哈哈才决定“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 而此前,娃哈哈集团在24日发给记者的一份名为《娃哈哈与达能的“情、理、法”的博弈 十一年合作与纠纷的历史真相》的声明中,也曾表达过这样的态度。 娃哈哈在这份长达万言的声明中还称自己“掌握了达能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同时(将)对他们其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追究。”并且说,“由于达能一直漠视中国的法规,在以往的合同文件当中亦留下许多法律上的瑕疵,为我们依法争回权益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因此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除了积极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我们要提出反诉请求,而且可以提出20亿、30亿、50亿欧元的赔偿要求。”但声明没有明确提起反诉的时间和地点。 在声明中,娃哈哈称“娃哈哈不反对国家的开放政策,亦不反对与人合作,更不反对与外国投资者合作,但希望的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优势互补的合作、相互尊重的合作、利益均等的合作。”再次表示了对与达能11年“不公平”合作的不满,并用不客气的语气,提醒达能“在中国经商亦必须尊重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人的文化与感情”。 达能高层目前尚未对娃哈哈的这一最新表态作出任何回应,但表示对22日娃哈哈将董事会会议内容外泄“感到十分震惊”。 22日下午娃哈哈方面向记者公布了部分21日、22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内容。对此,达能方面表示,“在董事会会议上所讨论的重要内容在会议结束仅几小时后便被断章取义地公之于众”,“很显然是有人故意要对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设置障碍,这样做不仅会影响全面协商谈判的进程,同时也进一步损害了所有股东和员工们的利益。” 达能方面强调,根据公司的章程,有关董事会层面的议题都属于企业内部机密,不可向外界披露。 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以娃哈哈违反达能与娃哈哈当年的《合资合同》为由,向瑞典斯德哥尔摩的国际商会提起了8项仲裁申请。申请要求对娃哈哈旗下四家子公司及宗庆后本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仲裁,希望裁决娃哈哈非合资企业不得从事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生产或活动,并要求娃哈哈赔偿8亿欧元。 随后,达能于6月4日在美国提起相关诉讼,以娃哈哈违反合资合同为名,要求娃哈哈赔偿1亿美元,并从起诉开始到判决为止,每月追加2500万美元的赔偿。 而娃哈哈方面也于6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娃哈哈-达能合资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这份申请于6月14日被杭州仲裁委员会受理。单启宁26日还透露,娃哈哈下一步还将对商标许可协议提请仲裁。 达能方面此前表示,虽然已将娃哈哈告上法庭,但21、22日的达能董事会自始至终“一直怀着真诚的态度对待整个的讨论”,并敦促所有相关方面能齐心协力帮助娃哈哈合资企业保障正常的销售和运营。此前,达能也曾在多个场合表示,其希望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端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