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提醒:携带外币超5000美元需申报
    2007-06-13    记者:陆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广州海关获悉,5月下旬以来,广州海关频频查获旅客违规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件。仅5月30日至6月6日短短八天内,查获出境货币案件九宗,涉案港币215.4万元、美金6.9万元。
    据广州海关介绍,案件当事人多以中青年为主,且多为商人或商业从业人员,大部分持港澳通行证到香港买货、购物或开户炒H股。
    据了解,去年以来,国内A股行情大热,屡创新高后泡沫已现,相比之下香港H股折价大,获利资金(包括国际游资)迫切寻求“价值洼地”以回避风险、获得更高回报,近期,地下钱庄或个人利用各种渠道带出资金炒香港H股;同时,企业年中资金回笼、赴外采购、个人买房等因素也增加了资金进出境的需求。
    广州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除短期内往返或当天多次往返的旅客另有规定外,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时,数额超出等值5000美元的,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供最近一次携带外币入境的申报单,或者提供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海关凭上述单证予以放行;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境时,数额不得超过20000元。否则超出的不予放行,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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