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拆掉城乡之间六道“高墙”
    2007-06-13    本报记者:刘健 张琴 郭立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我国首次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经过此前的长期调研,认为城乡统筹改革的最大制约是户籍制度,最突出的难题是土地制度,最现实的差距是社会保障,最紧缺的要素是资金供给,最基本的保证是行政体制改革,因此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户籍、土地管理和使用等六个方面的改革,以填平城乡之间的制度鸿沟。
    专家们认为,重庆计划实施的这六项改革就像拆高墙,拆墙实现的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各个方面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

重庆渝中区一角。本报记者 周衡义 摄

推倒户籍“墙”农民进城享受相应保障

    重庆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重庆市居民户口”,并于2012年前全面推开,进而过渡到以身份证取代属地户籍管理制度。
    作为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示范区,九龙坡区率先寻求破解的就是户籍和土地两大核心问题。区委书记郑洪告诉记者:“如果农民进城没有享受相应的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那么城市户口只是一张废纸。”
    九龙坡对社会保障实施了几个具体的办法:
    1、 子女入学。区教委以农民变市民人员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其子女入学。其子女在九龙坡入学的,继续享受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2、就业扶持。农民变市民人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适龄劳动者,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再就业援助等政策。3、养老保险。农民变市民人员在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原则,分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入保门槛更低,农民也可选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4、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变市民人员符合城镇低保规定的可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区委政研室主任涂正益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农民变为市民后每个人所享受的城市社会保障,平均每年财政需支出约600元左右。

改革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公平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

    九龙坡区目前正在探索用“社会保障换承包地、住房换宅基地”的办法解决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上的阻碍。其城乡统筹的相关办法规定,要想由农民变为市民,要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进城变市民,一大问题在于住房,九龙坡的思路是用农村宅基地来换住房。经报批同意后,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要求,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可以腾出80%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多得的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来补贴农民购房,从目前与试点三个村商谈的情况看,每户农民基本上不花钱就可以住上一套80平方米的城市小区房。
    与宅基地并重的是农民承包地问题。九龙坡区规定农民变市民,在享受市民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考虑到农民进城务工的收入仍不是十分稳定等实际情况,其土地流转的收益仍归农民所有。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保体制

    重庆市将着力破除城乡社会保障分割的体制障碍,逐步增加农村社会保障品种,扩大保险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全面推行和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用三到五年时间建立起“个人缴纳资金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将完全失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对部分失地的农民,加快建立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制度,实行农民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行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低门槛、便参保、广覆盖、易转移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尽快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

改革公共财政制度推进城乡财政分配公平公正

    重庆市将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城乡财政分配公平公正。改革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硬约束,形成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确保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较大幅度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较大幅度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较大幅度高于上年;明确市与区县的支出责任,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共性强的农村道路、水利、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幅度增加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完善市对区县的财政分配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激励型转移支付机制,鼓励贫困地区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实现从“保运转”向“促发展”转变。

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对新增“三农”贷款减免税收

    重庆市提出,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投资,重组或新设适应农村生产方式的村镇银行、专营贷款的金融全资子公司、社区性金融合作组织等新型金融组织。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将农村信用联社组建为农村合作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发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三农”业务特别是小额农户信贷,对金融机构新增的“三农”贷款给予税收减免。提高各类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比重,2012年金融机构“三农”贷款占总贷款比重由目前的18%提高到25%,2020年提高到30%。

改革行政体制进一步简政放权

    重庆市将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归并市、区县两级政府在经济调节、农业、商贸、文化等领域的综合管理部门,推行“大委(局)制”。加强涉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维权服务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在市级和部分区县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和服务机构。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区县的职责权限,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由地(市)一级行使的权力全部赋予区县,增强区县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适当整合和减少区县行政单元。试点撤乡镇政府建乡公所或改镇政府为街道办事处,减少行政管理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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