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50多家中央企业将不再“利润独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酝酿实施
    2007-06-06    记者:韩洁 刘菊花 任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正在酝酿实施。上周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了财政部、国资委提出的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具体意见,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此间分析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占全国国企利润七成以上的150多家中央企业将不再“利润独享”。
  据了解,我国国有企业成立后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即企业将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企的税后利润归企业所有,但国企税率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
  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介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以后,国家可以把不重要的企业股权卖出去,使重要的企业能够有资金进入,困难的企业则可以在改革成本的支持下退出,中央企业的资源配置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根据两部委研究提出的意见,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补充社会保障。
  目前,国企应当向所有者分红的基本观点已得到政策制定相关部门的认同,但更多的争论集中在一些基本原则上,如国有企业分红“怎么分”的问题。
  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国家股东决定分红比例,第一应根据市场上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标杆回报率”;第二应确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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