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三家企业应诉双氰胺反倾销初裁胜诉
    2007-05-30    记者:张虹 刘建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银川5月29日电 宁夏三家企业应诉德国德固萨公司起诉我国双氰胺产品反倾销案有了新进展。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律师樊军东28日透露,欧盟委员会近日已就此案作出初裁,决定不对原产中国的双氰胺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樊军东认为,这次反倾销诉讼的初战告捷说明,只要企业积极应诉,就有可能得到公正的裁决。目前三家企业正在进行无损害抗辩准备,力争促使欧盟委员会最终以无损害结果结案。
  去年7月,德国德固萨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认为原产中国的双氰胺产品在欧洲市场存在倾销行为,损害了企业利益,要求立案调查,涉案金额715万美元。商务部将这一信息反馈给各出口企业后,双氰胺主要生产企业宁夏大荣实业集团、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兴平冶金化工有限公司积极应诉,组成了反倾销联合应诉小组,并委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作为此次反倾销案的代理。去年9月下旬,三企业提交了欧盟发出的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调查的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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