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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9 记者:刘铮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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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宣布,将开展一次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 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电监会将组织实施这次专项大检查,并组成八至十个检查组对部分地方实地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和区域性较强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检查分三阶段进行:地方自查自纠,5月下旬到6月中旬;国务院派组检查,6月底完成;专项大检查总结。 检查内容包括: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情况;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情况;清理和纠正在地价、税费等方面违规出台的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优惠政策情况;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情况;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污染物减排和新建项目情况;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出口政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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