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有投资工程进入有形市场须招投标
    2007-05-28    记者:刘文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贵阳电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交易透明度,防止工程腐败发生,贵州省最近出台的《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贵州省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从今年6月1日起,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据了解,有形建筑市场在贵州省推行以来,对于规范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发生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到目前为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是否必须进入有形建筑仍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等也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在实践中,虽然中央有关部门将建立有形建筑市场作为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重要措施之一,但一些政府投资工程仍不时有规避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及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发生。
  为此,贵州根据本省有形建筑市场已初具规模,并具备了良性运转基本条件的情况,首次明确作出了今后贵州省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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