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价格虚高、采购效率低、工程项目采购等问题,一直是政府采购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日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党委书记马继红就这些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产品为什么会出现价格虚高?
马继红:审计署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审计报告指出,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产品,在合同实施初期,都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不过,部分产品市场价格变动频繁,降价趋势明显,在协议供货合同实施后期,这些产品的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采购中心的价格监控小组跟踪了解,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产品的价格总体上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也优于其他各省市同类产品政府采购价格,例如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价格比大众电器网上商城价格低12%,汽车协议供货平均价格也比市场低16%。我们认为价格虚高主要在于, 一是由于协定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的局限性所造成。 协议供货属于无固定数量招标,对供应商的吸引力不大,投资价格的优惠幅度有限。采购人需求的多样性和供应商之间充分竞争不足存在矛盾,为了尽可能满足各单位的不同需求,需要扩大入围的产品和供应商商数量,这就需要降低投资供应商的淘汰率,致使供应商报价率不高。IT类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和市场发展变化较快,价格变化比较快,而政府采购合同又需要保持相对的联系性和稳定性,导致协议供货价格与市场同步有一定困难。尽管我们已经与供应商签订了定期调整价格的框架协议,但依然存在部分供应商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 二是采购中心的价格监督手段还不够有力,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中标产品的价格不能随市场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三是中央政府采购网上直接公开中标产品价格,使相关产品价格成为其他地方和行业采购的“价格标杆”,客观上对供应商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了冲击,使供应商对报出更优惠的价格具有一定的顾虑。 针对价格虚高问题,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加大竞争力度,在网上隐藏部分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各部门需要注册后才能看到。二是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加大后期管理力度。三是采购中心及时向财政部反映供应商违约问题,提请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问:目录外项目可否委托中心采购?
马继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为了满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采购需求,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同时也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提供实践依据,我们逐步对一些通用性比较强的目录外项目,如视频会议系统,账簿装订机、GPS等,进行了探索性的招标,实行了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目前,这些项目为非强制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各单位可以在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处直接购买上述产品,也可以自行采购。
问:采购人是否都得网上注册?
马继红:是的。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开发和完善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网络平台的各项功能。除建设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部分协议供货产品隐藏价格查看等功能外,采购中心还新开发了采购计划和采购项目网上申报功能。 采购中心接到部门委托后,将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及时回复,明确项目负责人等情况。这些功能的使用都需要各单位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一次性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实现。因此,希望采购单位能够配合尽快完成注册工作,顺利实现网上采购、信息统计和查询,及时了解本系统各级次预算单位采购进展情况,获得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问:工程项目如何分段管理?
马继红:工程招投标是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和财政部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之一。为有效抑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加强采购中心内部规范化建设,强化项目组织各环节之间的约束制衡,今年我们将对工程项目试行分段管理采购,将招标文件编制和开评标环节分开,由不同人员负责、逐步形成各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组织模式。 实行项目分段管理后,采购流程不变,但与各采购人的衔接会发生一些变化。在同一项目的不同阶段,采购人需要先后与不同项目阶段负责人沟通联系、交流信息。由此可能会使相关单位感到不适应、不方便,为了确保分段采购的顺利实现,采购中心将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工作,并不断加以改进,保证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