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全面检查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
    2007-05-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卫生部日前通知要求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近期要对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据了解,卫生部近期组织的豆制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显示,豆制品生产单位大多规模小,生产环境较差,加工设备简陋,卫生设施缺乏,部分豆制品生产单位还存在掺杂使假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卫生部明确,豆制品生产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卫生要求:豆制品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附近不得有昆虫孳生的潜在场所,远离垃圾场、厕所和畜禽养殖场所等污染源;生产加工场所应封闭,配备相应的冷藏、通风、照明、上下水、容器清洗消毒、洗手等设施设备,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卫生设施;生产管道、容器、用具,如豆腐屉、豆包布等,使用前后应清洗消毒;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豆制品;豆制品的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贮存期间应离地离墙搁置,控制温湿度,避免发生霉变;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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