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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记者:刘铮 刘羊旸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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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10日说,近来安全事故瞒报、责任人逃匿的事件接连发生,今后要从严执法,依靠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和举报,让事故瞒报、谎报、逃匿无处藏身。 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全国有九起煤矿重特大事故经核实是瞒报的,占煤矿重特大事故1/5。他否认这是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造成的。 “问题的症结在于责任制不落实,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是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弊端,因此要重典治乱,依法治安,落实责任制。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李毅中说。 “事实证明,事故责任人、不法业主没有瞒住、没有跑掉。在群众和媒体举报之下,各地政府立即组织进行追查,严肃处理,很快就真相大白了。”李毅中说。 李毅中指出,对于瞒报事故的现象,要加大依法打击的力度。刑法修正案已确定了事故瞒报罪。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对瞒报罪作了司法解释。6月1日生效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也对谎报、瞒报、迟报、逃匿加大了处罚力度。 李毅中指出,这是对全社会发出的强烈信号,说明党和政府、司法机关打击事故瞒报行为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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