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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记者:刘铮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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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司24日公布的一份报告提出了“十一五”我国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 这份由中国金融发展战略总体研究课题组撰写的金融发展战略总体研究报告,提出了金融改革的五大总体目标: 健全金融调控机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与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努力提高各类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 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加快支付清算、征信等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金融业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提出,“十一五”期间金融改革重点包括: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形成更富弹性的汇率形成机制;基本完成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金融业综合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健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推动资产证券化,鼓励金融创新;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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