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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记者:吕诺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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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监测电视购物节目发现:药品广告违法现象严重。两部门近日联合对八家卫视发布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予以曝光,并进行严肃查处。 最近,一些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以订购电话、货到付款等电视购物形式在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发布。根据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对3月26日卫视频道广告监测情况认定,一些药品广告违法现象较为严重,主要是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夸大药品的功能主治,宣传有效率,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功能超出国家批准范围,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产品功效;化妆品广告含有绝对化用语,对产品效用做夸大表示,使用他人名义尤其是让社会公众人物保证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责令其停止发布,依法查处,并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的监测频次和公告力度,对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将按照《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所涉药品(保健食品),加大抽验力度,加强对有关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继续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必要时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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