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银监局警示公众: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2007-04-12    记者:肖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成都4月11日电 四川银监局近日公布信息,“郑重提示”公众要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审慎管理银行卡及存款账户,防范理财业务风险。
    据四川银监局介绍,非法集资的特点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还本付息高收益,以经营活动、销售产品、生意合作等为名,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谨慎小心。
    如已经身陷非法集资陷阱,应了解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原则:谁从事、谁负责。非法集资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风险自担。非法集资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难以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在管理银行卡及存款账户时,个人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账户信息(账号、密码),对来历不明的短信或电话要提高警惕;不能通过ATM机向不明账户转账;接到可疑电话、短信、邮件、通知,可直接通过发卡行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确认;办理信用卡本人应亲自前往有关银行网点。
    企业应加强结算账户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出租、出借账户是违规行为;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工作,及时反馈对账单,不定期查询账户余额,发现银企账户余额不符应立即到银行现场查询;应加强预留银行签章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专人妥善保管,办理开户时由财务人员亲自到银行现场办理,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他人办理,单位预留印章遗失后及时到银行办理更换手续,重要空白凭证遗失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告知开户银行。
    在防范理财业务风险方面,四川银监局提醒公众,购买理财产品时要充分认知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并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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