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称2000年后社保基金没发生过挤占挪用
"问题社保基金"正在追收
    2007-04-06    记者:钟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广州4月5日电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市社保基金遭挤占挪用”,记者为此采访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崔仁泉表示,2000年之后,广州市社保基金没有发生过挤占挪用,历史遗留的社保基金问题正在处理。
  据了解,媒体日前报道的“10.18亿元社保基金遭挤占挪用”一事,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2004年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受市人大代表询问时报告说,1993年,劳动部发布文件,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把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贷,进行增值。广州市人大也出台了地方法规,要求对社保基金进行开发、运营。因此,当时的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将部分社保基金向外投资运营。截至1999年底,在外运营的社保基金共10.18亿元,涉及25个项目。此后,广州市多次向省市人大和媒体报告过追收进展。
  崔仁泉说,2001年9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纠正回收违纪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人员专责开展追收工作。截至2007年3月,采取法律手段处理的案件18宗,已经结案10宗;采取行政等其他手段处理的案件七宗,结案一宗。已追回社保基金3.6亿元,预计还可以回收1.05亿元。按照国家政策,社保基金如果确实无法清收的,将由市政府予以偿还,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广州市每年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
  崔仁泉说,现在社保基金由地税部门征收,财政专户管理,审计专业监督,劳动保障行政监管,并调整充实了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委员会。自2000年以来,广州社保基金未发生过违规挤占挪用的问题。去年下半年,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后,对广州市近几年的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省、市人大也对社保基金安全实施了经常性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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