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劳动保障部门为劳动者追回近60亿元
    2007-03-28    记者:刘羊旸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成都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袁彦鹏27日表示,2006年劳动保障部门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等近60亿元。
    袁彦鹏27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说,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的作用明显增强。    
    在进一步建立健全书面审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用人单位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推广网格化、网络化“两网”监察执法模式。
    据统计,2006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41.3万户,涉及劳动者近一亿人;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9.9万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多万件,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600多件。
    此外,还督促11.1万户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督促18.9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5.7亿元。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近一万户,纠正违反职业资格、职业培训规定的单位1.4万户。
    袁彦鹏还说,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监察执法范围已经覆盖2700多万个用人单位及三亿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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