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尔斯马特”八名高管被判刑
    2007-03-22    记者:李京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普尔斯马特会员超市8名高管涉嫌合同诈骗和抽逃出资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判处被告人吴卫东无期徒刑,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9个月至16年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今年52岁的原北京普尔斯马特会员购物企业中心运营总监、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首席运营官、联合总裁吴卫东,2004年6月,在担任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未经注册)联合总裁期间,经与该公司执行总裁刘五一(另案处理)预谋,决定编造虚假商品交易内容,以下属公司诺衡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普尔斯马特北方经贸公司的名义,骗取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农村信用社的承兑汇票授信额度资金,偿还企业债务。此后,吴卫东等人先后骗取来广营农村信用社共计1635万元。
  同时,法院认定,被告人吴卫东、蒲济(原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执行副总裁)、孙波、徐斌、吴宁(原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财务总监)、杨苍(原诺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人受刘五一指使,分别于2002年2月至2004年5月间,将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攀枝花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新疆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遵义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抽逃,抽逃的资金共计10500万元,致使这些公司无力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偿还银行贷款或履行贷款保证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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