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涉案金额最大的网络赌博案一审宣判
    2007-03-13    记者:杨金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上海3月12日电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2日对一起网络赌博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任彬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其余五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起,被告人任彬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公司开设的电脑网络账号,担任境外“新宝”(又名“皇冠”)、“三星”等赌博网站的一级代理人,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发展下级代理人及赌客,开设网络赌场,从有效投注赌博数额中按“提成”或者“分成”的方法获取非法收益,且直接与境外赌博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赌博输赢的现金结算。
  法院审理查明,至2006年7月4日案发,任彬掌控的“新宝”、“三星”赌博网站代理账号上,包括二级代理账号投注赌博金额在内,投注赌博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2.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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