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府采购办表态欢迎国内外厂商公平竞争
    2007-01-15    本报记者:张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本报1月8日刊发“江西高速公路路面设备拒绝国产自主品牌引发争议”一文的当天,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非常重视,并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明确表态,政府采购绝不可能崇洋媚外,欢迎国内外知名厂商踊跃报名参与。目前,已经有国产自主品牌厂商准备竞标事宜。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介绍,此次江西高速公路的路面设备招标,是由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的下属企业自筹资金进行的设备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定通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表示,此次招标文书中所标注的“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这一条款存在表述上的歧义。这一条款的本意是,只要国产自主品牌的设备在关键技术上使用了国外先进技术,或者其他在国内投资生产的自主品牌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均可以报名参与竞标。因此,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将会同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征询专家意见,完善地表述相关的招标条款,还这一条款的本意,确保所购设备优质价廉。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领导为此向记者明确表示,本次招投标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凡符合本次设备招标条件的国内外品牌均可参与竞标。
    针对江西高速公路在招标文书中的相关设限条款,江西省政府采购办主任曹银发也在第一时间向新华社记者表态,江西省的政府采购规范,一贯主张采购“国货”,采购环保节能产品,绝不会拒绝国内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绝不允许有歧视国货的政府采购行为存在。这些已经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兄弟单位和国内各相关供应商的高度认可。
    他同时表示,政府采购的区分比较复杂,比如有一些先决条件:如采购人应该是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部门,资金来源应当含有财政性资金等。目前,江西省政府采购办对已经纳入管理的采购有着严格的规定,不会出现拒购国货的现象。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已经有国产自主品牌厂商正在准备竞标事宜,“国货”报名入围此次竞标已经没有政策障碍。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