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品法出台 我国逾3万种化学品输欧受阻
    2006-12-29    本报记者:郭莹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欧盟出台的新法规对我国相关企业出口影响巨大。图为广东东莞一家电子企业。(本报资料图片)

    继WEEE、RoHS、EUP三大环保指令相继实施后,欧盟又一新的绿色壁垒——《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以下简称“REACH法规”)预计将于2007年6月在欧盟全面开始实施。我国三万余种化工产品,以及涉及使用化工产品的下游产品极有可能出口无门。
    记者了解到,“REACH法规”已于本月投票通过,该法规将逐步取代现有的《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我国出口欧盟的化学原料及制品、化纤、橡胶、塑料、纺织、轻工、电子、汽车、家电、制药、涂料等均在受控之列。
    据专家介绍,被译为“欧盟最新化学品法”的REACH,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令或法规,而是一个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综合性法规。它对出口到欧盟的化学品提出了更严格的环保、安全要求,包括注册、评估、许可及限制等主要内容。

新法严格管控输欧化学产品

    与WEEE、RoHS指令一样,REACH法规打着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旗号,将欧盟自产或出口到欧盟市场上约三万种化工产品,以及涉及所有使用化工产品的下游产品,如纺织、轻工、玩具、机电等产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等几个管理监控系统,以规范欧盟市场上化学品的制造、使用和流通。
    注册是指对现在广泛使用和新发明的化学品,只要是产量或一次进口量超过一吨的,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向REACH中央数据库详细提交产品有关信息;评估是指由主管机构认真评价所有产量超过100吨的化学品的注册信息,特殊情况下,也包括产量较少的化学品;许可是指对易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分,如致癌、诱导基因突变或对生殖有害的化学物质,政府主管机构将对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法给予具体授权。
    法规对企业影响最大的是注册,提出了严格的时间期限。对于一吨以上的新物质,新法规生效12个月后,生产商或进口商在其商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进行注册。对于现有物质,法规规定:产量为1000吨以上的化学品和任何超过一吨的致癌物质或诱导基因突变的物质,必须于REACH生效三年内完成注册;产量100吨至1000吨的,于REACH生效后六年内完成注册;一至100吨的,应于11年内完成注册,未能按期纳入管理监控体系的产品一律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新法规对我国相关企业影响巨大

    记者在外贸大省广东省采访时了解到,广东许多产品往往缺乏相关数据,达不到该制度的基本注册要求。
    据了解,欧盟是广东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目前,广东输欧的拳头产品,如机电、纺织服装、塑料化纤等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或染色剂等都含有化学品成分,是化学品的下游产品。广东至少十余类上万种优势产品将受新法规的影响,出口受阻。以机电产品为例,据统计,广东机电产品对欧出口贸易量约占全国的1/3,目前广东涉及欧盟出口业务的企业有1500多家。去年,广东对欧盟出口机电产品265.2亿美元,占广东对欧盟外贸出口额的75.6%,而输欧机电产品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属于REACH法规涉及的下游产品,仅此一项影响就达百亿美元。新法规对于近年来连受欧盟“绿考”袭击的广东机电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检验检疫有关专家表示,新法规的实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致命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造厂家的成本将大大增加。一些规模不大、经济实力不雄厚又达不到输欧要求的中小企业只能放弃欧盟市场,一场国内外化工行业的重新洗牌在所难免。
    REACH法规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标准和高昂的检测费用,并且这些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更是高达57万欧元,仅这一项,企业出口欧盟的成本就将普遍提高5%以上,我国一些中小型企业根本无力支付如此昂贵的检测费用。
    另外,REACH法规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化学品的生产商,还囊括了进口商、下游产业等多个领域,一旦正式生效,欧盟化学品生产商或出口企业无疑会将巨额检测费转嫁给下游企业,增加我国化工进口企业的成本,成本的再度转嫁,直接受影响的将是我国机电、纺织、服装、家具等产品成本的上升,导致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加,效益下降。

企业应及早了解并积极应对

    根据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期对企业的一些调查了解,发现目前下游企业特别是机电、纺织服装等广东出口优势企业对欧盟这项新规定知之甚少,有些根本不知道这个法规。
    为此,广东检验检疫局紧急提醒相关企业要及早积极应对。企业要树立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的观念;采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尽量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要及时研究、搜集欧盟各国技术限制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环保要求,增强产品的更新能力,提高国际竞争能力;要密切关注上游化工企业应对REACH的情况,提早做好原料供应商的选择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表示,将积极跟踪研究REACH制度,为企业应对REACH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知识储备。检验检疫部门将于近期举办大规模的REACH法规宣传,组织相关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检验检疫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另一方面,还将加强相关实验室之间的横向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检测商品、检测项目和方法体系的研究,开展REACH制度安全数据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的分析研究,争取把企业产品出口欧盟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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