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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 记者:任芳 刘兵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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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9日表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三大进展。
首先,三年来,随着国资监管在组织、法规和责任等方面体系的基本形成以及薪酬管理的初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
其次,通过对中央企业进行清产核资、风险管理和完善监事会制度等,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清产核资强化了企业财务预决算、财务动态监测,加强了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加大了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力度;《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发布,推动了中央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了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的重点检查。
第三,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得到规范。多部门共同参与,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逐步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得到有效遏制,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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