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要求全面取缔“特权车”“人情车”
    2006-12-14    记者:林红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交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活动,从明年2月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可减免通行费的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12月13日对新华社记者说,近一时期,一些地方擅自扩大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造成大量“特权车”“人情车”。这些做法不仅严重扰乱收费秩序,使国家通行费收入大量流失,而且损害了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败坏了交通部门的形象。
    他指出,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交通部门要首先对交通系统内部违规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进行清理和纠正。对违规发放的“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零折优惠卡”等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全面清理,集中收缴。
    他严肃指出,对以收费减免作为交易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将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对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将在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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