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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3 记者:刘铮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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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为促进工业节水、确保实现“十一五”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的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05年各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
记者12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0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69立方米/万元。比较高的地区包括贵州395立方米/万元、安徽369立方米/万元,湖南366立方米/万元;相对较低的地区包括山东23立方米/万元,天津24立方米/万元,北京38立方米/万元。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工业用水量和工业增加值的比值,可有效反映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目前,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倍至10倍,工业废水回收利用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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